雇二等人員

意者請洽:宜蘭縣榮服處
發佈單位:國防部海軍司令部
發佈時間:2026/07/28

徵才資訊

需求人數 5
工作地點 宜蘭縣蘇澳鎮
薪資待遇 月薪(34470~35870)

公司資訊

公司成立日期 1994/01/01
公司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
公司地址區域 臺北市中山區
資本額
員工數
公司行業別 國防事務業
職務保險 勞工保險:有 健康保險:有 就業保險:有
公司簡介說明
營業項目說明
公司網址

職缺內容

職務名稱 雇二等人員
職務類別 經營/行政/總務
工作內容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115 年編制內雇用人員招考進用簡章 壹、甄選條件: 一、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無外國國籍,並在臺灣設有戶籍 者,得參加甄選(報名人員須役畢或有免服兵役證明 文件、具現役軍職人員身分,應於報考前簽奉旅級以 上單位主官核准,錄取後報到前應辦理退伍)。 二、迴避進用規定: (一)進用單位主官、副主官,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 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,不得在其單位進用,或進用為直接 隸屬機關(機構、部隊、學校、單位)之長官。 (二)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,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 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,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。 (三)有權核定(核轉)進用之主官、副主官,對於配偶與三 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,不得在其核定 進用單位進用。 三、具下列其中一項者不得報考(含已完成報名)及進用: (一)犯內亂、外患、不能安全駕駛罪、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 罪章、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、貪污治罪條例、性侵害犯罪 防治法第 2 條第 1 款所列之罪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 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。 (二)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,經有罪判決、緩起訴處分確定 或受觀察、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,或受行政裁罰確 定。 無(本件屬一般公務資訊) 第2頁,共32頁 (三)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,尚未撤銷者。 (四)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 戶籍滿 20 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, 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者。 (五)違反國籍法規定,或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、領用大陸地區 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。 (六)違反前款迴避進用規定。 四、每人限報考一單位一職缺,不得重複報名,違者不論是否錄 取,一律註銷報考(含重複報考)或進用資格。 職缺:通信系統指揮部通資四中隊「作業員」3員、蘇澳後勤支援指揮部「人事員 」及「文書員」各1員。
工作地點 宜蘭縣蘇澳鎮
工作地點說明
工作時間 日班
薪資待遇 月薪(34470~35870)
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
學歷限制 高中 以上畢業
工作經驗 不要求
兵役狀況 不要求
婚姻狀況 不要求
語文能力 不要求
駕  照 不要求
專  長 不要求
證  照 不要求
電腦能力 不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