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工作內容 |
【工作內容】依據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」規定第一點(工作內涵)、第四點(業務內容)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,其他工作內容說明如下:1.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。2.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。3.支援相關單位。4.兒少偏差行為預防、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。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【報名方式】意者於 114 年 12 月 29 日(星期一)前投遞履歷(一律採通訊報名),詳如連結 http://hlcb.hla.hlc.edu.tw/main.php?nLv0No=1123 ,聯絡人:許冬如助理督導 03-832020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