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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律 採通 訊報名, 報名 表暨 相關 資料 自簡章公告 日起至1 1 5 年3 月13 日1 7 00 時止寄至: 300040 新竹市東區博 愛街5 巷120號「教育部新竹市聯絡處」。請寄掛號,以郵戳為憑, 封面標題書明「應甄學務創新人員」));聯絡電 話:03 572 8585 聯絡人:張譽龍 先生 。1.協助各校相關事務工作:
(1)學務創新人力人事及後勤業務。
(2)全民國防教育業務。
(3)藥物濫用推動與防制工作。
(4)春暉志工。
(5)校外會相關業務。
(6)聯絡處庶務工作。
(7)值班(勤)。
2.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:
(1)校安中心輪值,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(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)。
(2)支援校園內外(含教職員生)緊急突發事件處理。
(3)校安通報及急救(視狀況)。
(4)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。
3.支援相關單位:
(1)支援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。
(2)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(含夜間聯合巡查)。
(3)處理或支援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。
(4)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,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(導),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。
4.兒少偏差行為預防、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